如何避免被“套路贷”愚弄?

“套路贷”是指贷款人以“服务费”、“手续费”、“行业规则”等借口,欺骗借款人签订阴阳合同,虚增贷款合同,制作收款单,并以各种理由认定借款人单方面违约,强行偿还虚增的贷款,以达到侵占借款人及其近亲属财产

“套路贷”是指贷款人以“服务费”、“手续费”、“行业规则”等借口,欺骗借款人签订阴阳合同,虚增贷款合同,制作收款单,并以各种理由认定借款人单方面违约,强行偿还虚增的贷款,以达到侵占借款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,属于违法行为。

套路贷款常见伎俩

1、具有民间借贷的外表。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、抵押合同、委托合同等,极具欺骗性和迷惑性。施暴者以“违约金”、“保证金”、“中介费”、“服务费”、“行业规则”为名,欺骗受害人签订虚高贷款合同、阴阳贷款合同、房屋抵押合同,甚至直接签订空白合同。


2. 之后签订合同后,行为人根据虚增的合同贷款金额将全部贷款转至受害人账户,并要求借款人以现金支付手续费、介绍费或中介费。 ,甚至利用拥有受害人银行卡、U盾、密码的便利,制造借钱证据。


3、诱导借款人签订单方违约陷阱的合同,或因不接电话、不回复信息等客观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按约定期限还款的、系统故障等,然后以违约名义要求借款人偿还高额违约金、滞纳金、手续费等。


4、借款人无力还款时,演员介绍第三方帮助借款人“转帐结账”,第三方重新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与借款人达成协议。虚假夸大贷款骗局道进一步增加了贷款金额,导致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迅速增长。


5、当借款人债务积累到一定程度时,行为人通过暴力、胁迫等方式向借款人施加压力,获取财产;或依赖受害人签署的违背其意愿的文件。根据合同约定,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以民事判决的形式达到侵占借款人合法财产的目的,并以民事纠纷的名义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。


玩“套路”的后果

《打黑除恶指导意见》第二十条规定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根据假借民间借贷,通过“虚增债务”、“签订虚假借贷协议”、“取乐”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对“强行催收债务”、“擅自认定违约”、“转移指令结账”、“虚假诉讼”,或者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行催收债务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如何避免上当受骗
1、借款时,必须选择借款人正规、有资质的机构,例如银行、支付宝等网络借贷平台。不要轻易相信个人或组织的小额贷款公司,特别是那些声称“无抵押”、“无担保”、“无担保”的小额贷款公司,不要相信任何贷款需要资信证明、“低利率”或“快贷”的公司。


2、签订贷款合同时,必须在签订前清楚阅读合同内容,并做到以下几点:请勿签署空白合同,并且您必须为您留下一份合同副本签字后自己。


3、如果遇到暴力追债甚至威胁借款人人身安全的“套路贷”犯罪分子,首先应该报案并寻求法律帮助。

如何避免被“套路贷”愚弄?